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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依法办结2起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案件
2020-11-04 16:45:43 字号:

红网时刻11月4日讯(通讯员 李绍宏)近日,洞口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开庭审理了2起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非诉案件,根据庭审情况,双方执行和解,两违法当事人依法向交通执法部门缴纳了罚款。

庭审现场,洞口县交通执法机构委托代理人刘从相向法庭分别陈述了2起非现场执法案件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理决定,请求法庭依法做出公正裁定。违法超限运输当事人王某捞、谭某军对交通执法机构向法庭陈述违法事实无异议,对各自实施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深感懊悔,请求法庭能秉持教育从严、处理从宽的原则,交通执法机构能秉持执法为民,服务社会的宗旨酌情处理。根据当事人王某、谭某的违法情节及各自的家庭经济状况,依法裁定王某向交通执法机构缴纳罚款4000元,依法裁定谭某向交通执法机构缴纳罚款6000元,双方执行和解,本案执行完结。

据了解,洞口县自2018年4月1日零点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以来,交通执法机构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中主动作为、力求创新,在全省首创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行司结合”的执法模式,重点突破了治超非现场执法案件执行“难”的问题。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中,先后办理过非诉开庭审理、协查处理、委托处理、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多次转让、当事车主无财产保全、以他人信息登记车辆查处、法庭流动审理等案例。

截至10月底,洞口县交通执法机构经公路不停车检测系统录入违法超限运输车辆680余台次,立案680起,结案550起,立案率100%,结案率80%。其中主动到交通执法机构接受处理480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70起,公路科技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向法治交通建设迈出重要一步。

来源:红网

作者:李绍宏

编辑:曾拥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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