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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赔钱!他俩为自己的“路怒”买单
2019-10-22 09:13:44 字号:

获刑+赔钱!他俩为自己的“路怒”买单

获刑+赔钱!他俩为自己的“路怒”买单

嫌人开车慢,两车前后夹击把人打残 “路怒症”多发,交警教你浇灭“心头火”

随着车辆保有量的增加,有一种疾病开始悄然蔓延,这就是“路怒症”。10月21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就公布了一起案件,由于嫌别的驾驶员开车太慢,两名司机将对方拦停后一顿暴揍,伤者被鉴定十级伤残。当然,两名霸道的打人者也为自己的冲动买了单,被判刑一年至一年半,还得赔偿8万余元。

嫌人开车慢 伤人致残判刑又罚款

2017年6月26日17时许,赵先生开车送女儿回家,正行至长沙市岳麓区白鹤小区5栋时,莫名被前后两辆车包夹住。随后,前车司机黄某下车质问,多次鸣笛示意,为何还开车太慢?赵先生毫不示弱,双方开始争吵起来,黄某一怒之下,用拳头击打了赵先生的面部。后车司机张某也下车赶来,用脚踹了赵先生的右侧肩部和背部。

民警介入后,受伤的赵先生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了8天,诊断结果为右肩胛骨骨折、右侧多发性肋骨骨折、右肺下叶挫伤、右侧肩袖损伤等,花费1.2万元。经湖南师范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赵先生因本次事故导致损伤构成十级伤残;伤后误工期120日,一人护理60日,营养期60日,后续医药费3000元。

由于黄某和张某的鲁莽行为,岳麓区法院判决两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获刑一年六个月和一年。两人不服提起上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6月14日做出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审判过程中,黄某和张某一直没有进行赔偿,赵先生起诉索要赔偿其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营养费等经济损失近1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张某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赵先生各项损失共计83732.07元。

长沙交警查获多起“路怒症”事件

10月21日,记者从长沙市交警支队获悉,截至8月底,长沙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69万辆,机动车驾驶人保有量达320万人。在实际执法中,长沙交警今年就已经查获了多起因“路怒症”引发的“寻衅滋事”行为。

8月28日,市民微博举报,杨家山立交东二环辅路北往南方向,一名摩托车车主不仅没佩戴头盔,还在路上走起了“蛇形”路,恶意别车至窑岭十字路口。

9月初,在长沙某路段,一名车主行至道路右转车道时,以为红灯不能走,正停在路口等绿灯。让他没想到的是,车后竟传来一阵阵鸣笛声,听得烦躁的他,选择了锁车,自己下车走到了人行道上。

9月12日17时许,胡某在长沙天心区某路段行驶时随意变道,干扰了正常驾车的粟某。由此,两人发生了口角,并产生了不文明的交通行为。第二天中午,天心交警约谈双方,并对胡某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车辆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提醒

防止“路怒症”得先学会“灭火”

经过分析,长沙交警总结了导致“路怒症”的原因,大致有六点。

一是行车环境恶劣,包括路况差、堵车、疲劳,或气温高、湿度大、日照长等。二是驾驶空间幽闭,因长时间处于驾驶室,空间狭小,空气不流通,导致驾驶员易怒。三是汽油味,汽油刺激可能影响司机的情绪和行为。四是控制欲,受到攻击时会本能的自我保护而对抗;或控制被打破后产生愤怒。五是发泄压抑,因拥堵或他人违规行为引爆了自己的压抑情绪。六是好胜、冲动人格,部分驾驶人人格特质,容易受情绪绑架而产生攻击性行为。

交警提醒:要想缓解路怒情绪,最根本的做法是要自我调节、主动浇灭“心头火”。不妨尝试以下几个方法:1、多做几次深呼吸,缓解情绪;2、尝试与前行车辆保持一定车距,缓解跟车时的紧迫感;3、开窗让新鲜空气进入车厢,保持头脑冷静;4、听比较轻松的音乐,放松神经;5、将车停在安全地带稍事休息,使情绪平缓下来;6、咀嚼口香糖,可提高快乐、放松及平静等积极情绪及感觉;7、车上放一张家人幸福的小照片,让家人帮你平复情绪。■记者 杨昱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昱

编辑:陈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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