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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交警连夜追凶,6小时后肇事醉驾逃逸嫌疑人落法网
2019-01-09 09:59:19 字号:

1月7日22时许,30岁男子刘某某在捞刀河桥路段被一辆黑色小车碰撞致死,肇事司机逃逸。后经开福交警大队彻夜搜查,于6小时后成功抓获59岁的肇事逃逸嫌疑人候某耀。今日记者从长沙交警部门了解到,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了解,事故发生在昨日22时12分,刘某某骑共享单车沿星沙联络线由东往西行驶至捞刀河桥路段时被撞,经长沙市第八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司机候某耀驾车逃离现场。

接到报警后,开福交警大队立即启动逃逸事故侦破预案,办案民警兵分三路进行查证。“我们在现场散落物里发现了一个前雾灯灯罩、车辆大灯的碎玻璃和一些汽车的碎片,灯罩内侧则有‘长安S39030’等字样,从而判断出车型和车辆颜色。” 开福交警大队122中队民警李亚非介绍,通过这些散落物可以推断出肇事车辆右侧的车灯已经损坏。

通过查询大量的视频和照片,警方基本锁定了肇事车辆,“在今日凌晨1时55分三一大道海底世界路段的卡口照片中,我们发现肇事车辆在开往长沙县,并且右侧车灯是损坏的。”李亚非说,候某耀的登记住处也在长沙县,所以可以推断当时他开车准备回家。由于候某耀的住处不复存在,警方在附近展开搜索,今日4时50分,候某耀被民警找到。

“我们找到候某耀时,他还神志不清处于醉酒状态。”民警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高达237ml/100mg,涉嫌醉驾。随后民警将其带回开福交警大队122中队。找到候某耀之前5分钟,追踪小组将嫌疑车辆找到。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涉及饮酒后、醉酒或逃逸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琦

编辑:曾拥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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