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网络电商平台调查发现,不少互联网交易平台已成为“票贩子”的天堂。伪造的车票成为一些人向所在单位报销的凭证,这样的“报销神器”销量巨大。法律工作者提醒,投机取巧的买家与制售假票的卖家其实都已涉嫌违法犯罪。
“30元一张票,发顺丰运费到付,高仿,可扫二维码信息……”一套熟练的开场白后,一名提供定制火车票的卖家,要求记者发送姓名、身份证号、选定班次信息。10分钟不到,一张和高铁票一模一样的“仿制票”就制作好了。浅蓝色的票底、高铁动车的印花Logo、车辆班次信息、个人身份信息等一应俱全。
“这是高仿制的车票,右下角的二维码也可以扫出来车票信息,但是只能报销用,不能坐车。”该票贩说。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收到该车票后,对票面上的二维码进行扫描,内容跳转后界面上显示首末班车的车次,检票口位置,坐席等级和座位号等信息。页面下方一行备注:“查询结果由12306提供,仅供参考,准确信息以车站公告为准”,与正版车票扫描后的内容如出一辙。
通过比对发现,假票与真票之间还是有差别。例如假票的纸张材质偏薄,而真票手感厚实显得更有质感。假票票面上的信息字体与真票有细微差别,但不仔细对比,很难辨认。苏州一家企业的财务人员告诉记者,尽管有一套报销制度流程,但是拿到这张车票时,仅凭肉眼很难分得清真假。
记者在某二手交易平台检索发现,有多家商铺表示可以售卖“定制车票”。
有一名卖家强调只做过期车票,就算购买时该班次列车还没开,也一定会保证寄到客户手上时,票已经过期。据称,此举就是为了防止有客户拿去坐车,“出了事,自己也麻烦。政策紧,查得严,我们就不接单”。
该卖家还表示,不少人买票是因经常出差票据丢失,或因某些支出无法开具收据,导致没办法报销。“每一个新客户找到我,我都会问是谁推荐的,毕竟这个风险大”。
另一位卖家表示他只做“熟人生意”,或是“老客户的推荐”,买家卖家之间成为利益共同体,形成熟人交易链。“而且现在数额太大的不接,为的就是打法律的擦边球”。
今年29岁的杨强(化名)是一名制售过期车票的“票贩子”。去年12月,他被南京铁路警方从老家西安带回到南京。记者在南京铁路看守所采访了杨强。
有一次,有乘客询问出租车司机杨强有没有火车票,杨强就动起了歪脑筋,“制售火车票可能就像别人问我索要发票一样,不是什么危险的事”。2019年1月,他开始在网上购买打印机、空白底板等相关制作工具,并下载相关制作软件进行学习、试做。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他开始在网上兜售自制的假票。
刚开始,生意冷淡,一个月仅有一两单。随着顾客间相互介绍,杨强渐渐尝到制售火车票的甜头。截至被抓,他已经卖出去200张左右假火车票。一张假票可以卖二三十元,每张票的成本大约只需要6元。除去邮费,他靠制售假火车票赚了4000多元。在看守所的杨强后悔莫及,认为自己贪图小利,而走上犯罪道路。
其实,不管是刑法,还是治安管理处罚法,都有详细规定不能伪造倒卖车票。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表示,对于知假买假、用于虚假财务报销或是以高报低的行为,一旦经税务查实,且数额达到一定额度,当事人也会构成诈骗罪。公司使用假发票报账的行为,经相关部门抽查核实,也会进行处罚。对于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票面数额在5000元以上或非法盈利2000元以上的,将处二年到七年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周浩分析,倒卖过期车票之所以猖獗,说明客观上还是有大量购买车票用于财务报销的情况存在。要改善或避免此类犯罪,完善公司、单位财务管理才是根本之策。由于假票证难以分辨,单位财务人员很难辨别真假,要求员工出具承诺书或加以一定的惩罚规定,或许会有所改变。
周浩建议,在监察监管方面,相关部门应当进一步提高车票的防伪造难度,公安机关也应加大破获和打击力度,加强常态化管理措施。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曾拥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