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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人 注意了!这3种交通违法将被抓拍处罚

来源:郴州交警 编辑:曾拥璇 2020-06-04 08: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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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人,注意了!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启用非现场交通违法抓拍时间表出炉了!




执法预告

时间

2020年6月10日0点起

地点

郴州市城区(苏仙、北湖区)

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

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时间

2020年7月1日0点起

地点

郴州市城区(苏仙、北湖区)

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占用右转弯专用车道直行





处罚依据

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3、《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处五十元罚款。

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电话、观看电视的,处二百元罚款。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四条第(二)项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2分。

机动车占用右转弯专用车道直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十八)项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环形路口、道路出入口或者进出、穿越道路不按照规定行车、停车或者让行的,处一百元罚款。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四条第(一)项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一次记2分。




温馨提示




汽车安全带是一种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对驾驶人和乘客的人身安全起着保护作用,但部分驾驶员为了省事,使用插件,消除安全带报警器的声音。然而当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碰撞或遇到意外情况实施紧急制动时,安全带能够将驾乘人员束缚在座位上,防止发生二次碰撞。同时安全带有缓冲作用,能吸收大量的撞击能量,减轻驾乘人员的伤害程度。

有实验数据显示,即使车速只有20公里/小时,不系安全带也是很危险的。车辆时速为20公里/小时时与前方车辆发生碰撞,如果不系安全带,前排乘客头部受到的最大冲击力为110公斤;系了安全带,受到的最大冲击力为55公斤,而且受力部位是胸部,头部受到的冲击力被安全带所缓冲。

在发生正面撞车时,如果系了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44%,翻车时可减少80%。当汽车突然停止时,安全带会在第一时间毫不犹豫地把人“按”在座椅上,防止人由于惯性飞向挡风玻璃或砸向仪表盘。




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带?

首先,一手拉出安全带,另一只手握住卡扣处,将卡扣片与卡扣卡紧,确保安全带牢牢地拴住身体。

其次,调整腰带位置。三点式腰部安全带应尽可能系得低些,要系在髋部,不要系在腰部。

接下来调整肩带位置。肩带应该舒适地斜挎在锁骨处,注意不要勒到脖子或者是擦到脸部,也不能放在胳膊下。

最后要轻拽安全带,检查是否牢固。

(来源:湖南郴州交警)

来源:郴州交警

编辑:曾拥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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