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通知说今天可以免费领取摩托车头盔,是在这里排队吗?”今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岳麓区莲花镇的文化广场上聚集了一大批村民。原来,他们早早地就开始在这里排队,等候领取摩托车安全头盔。
为防控事故风险,降低事故损害后果,深入开展“城区治乱象、农村保安全”交通秩序整治“百日会战”行动,今日上午,岳麓交警大队民警来到辖区的莲花镇,联合莲花镇政府、雨敞坪镇政府和保险企业,对摩托车驾乘人员未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同时,民警向农村摩托车驾乘人员免费发放安全头盔和宣传资料,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截至上午11时,莲花镇的村民们已领到240余个安全头盔。
“摩托车速度快、稳定性差、安全防护措施有限,如果不慎发生交通事故,没有戴头盔,那么你的头部受伤会十分严重。”岳麓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周建文在整治中对未戴头盔骑行的村民进行安全教育,并现场给村民戴上了安全头盔。“摩托车方便灵活,是农村居民常用的交通工具,但是村民的安全意识十分薄弱,经常不戴头盔骑行。”周建文告诉记者,骑乘摩托车使用安全头盔,在发生事故头部受到猛烈撞击时,头盔可以有效地保护头部,减少事故的死亡率或致残率,有效降低事故给骑乘人员带来的人身损害。
权威统计表明,摩托车驾乘人员在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在交通事故发生时,身体各部位受伤概率最高的就是头部,约占64.8%。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乘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乘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对于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情形,交警部门将对驾驶人将处以50元罚款处罚,驾驶证记2分,对乘坐人员将处以20元罚款处罚。交警部门提醒广大摩托车驾乘人员:骑乘摩托车出行,应文明驾驶、安全驾驶,佩戴好安全头盔,保护好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陈珏 实习编辑 曾拥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