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交通违法处理新规延至9月1日实施 提醒:窗口办理不受限制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虢灿 张晓芳 编辑:宋沛珊 2018-02-27 15:46:49
时刻新闻
—分享—

  交通违法处理新规延至9月1日实施

  民警提醒:在窗口办理违法处罚,还和以前一样,不受面签绑定限制

  处罚大厅挤满了人,排队领号的长队蜿蜒到了大厅外,这是记者26日中午在长沙交警支队四楼看到的场景。自违法处理新规将要实施的消息传开,不少驾驶员扎堆前往各交警大队、处理窗口。26日下午,省交警总队发布,非车主处理非现场执法强制核查人、车绑定信息日期从3月1日延后到9月1日。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虢灿 实习生 张晓芳

  民警: 窗口办理违法处罚,照旧

  2月26日中午,长沙交警支队附近,前来办理业务的车辆从支队银盆南路入口一直沿着枫林路排队到了潇湘中路。支队四楼的处罚中心,黑压压全是人,领号机前的队伍拐了几个弯,排队到了大厅外,二十多台自助机前都排满了人。

  长沙市交警支队处罚中心民警尹劼介绍,公安部交管局新增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网上处理渠道。驾驶人在“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注册,可备案绑定非本人名下小车。备案后,驾驶人可以通过自助机、手机APP、网站等自助渠道,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很多驾驶人误以为3月1日以后只能通过绑定的驾驶证处理违章,因此扎堆处理之前的违章。这是误解,其实驾驶人完全没必要在最近几天扎堆处理。”尹劼说,需要绑定的规定针对的是自助机、手机APP、网站等自助渠道处理的违法,在交警部门窗口处理并没有受到影响,还和之前一样。

  “在窗口办理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不受面签绑定限制,只需违法当事人现场提交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处理异地交通违法还需使用本人名下银行储蓄卡;如违法当事人非车主本人的,一次处理违法记分超过12分的处罚需要车主持身份证同时到场。”尹劼说。

  最新消息:交通违法处理新规延后到9月1日

  26日下午,省交警总队发布最新消息,原定于3月1日实施交通违法处理新规延后到9月1日。通知中称,非车主通过接口处理电子监控记录强制核查人、车绑定信息日期延后,强制核查日期由2018年3月1日调整为2018年9月1日; 互联网绑定他人机动车业务规则调整:APP绑定取消1辆车的限制。

  也就是说,9月1日起,车主或驾驶人必须先在“交管12123”APP注册并绑定备案人、车信息,才能通过自助终端设备和网上自助处理渠道办理交通违法处罚业务。同时,每位驾驶人可以通过APP直接绑定3台非本人名下车辆,不用去交警窗口“面签”。

  一个驾驶人最多同时绑定3台非本人名下小车,历史累计绑定不得超过5个(含5个)不同所有人的机动车;同一机动车只允许最多同时被3个用户绑定。

  9月1日后,车主若想通过自助渠道处理自己名下小车的交通违法,也需要通过“交管12123”APP注册并绑定;若通过窗口处理不受绑定影响。注册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关联车主本人车辆,也可以自主绑定三台非本人车辆。

  处理单位车辆或个人小型车以外其他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的,不能通过自助途径,需要违法当事人持相关证件和资料到交警窗口现场办理。

  提醒

  没有绑定只是不能自助处理违法

  如果没有进行绑定,只是不能通过自助渠道处理违法,驾驶人可以持相关证件到各人工窗口办理交通违法业务,不受绑定的限制。

  民警提醒,延期后,驾驶员处理此前交通违法时间充裕,不需要扎堆办理,如果驾驶员确实需要在高峰期处理交通违法,没必要扎堆去各交警大队,可通过遍布长沙各地的易站通自助机和无锡所自助机来自助处理,避免交警窗口排队。

  自助处理机分布详情可关注三湘都市报微信公众号查看。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虢灿 张晓芳

编辑:宋沛珊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交通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