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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停车费下月调整 核心区白天1小时内2元/半小时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陈月红 编辑:陈珏 2017-01-17 09: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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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长沙市将实行新的停车收费标准。相比现行收费标准,以后停车超过一个小时要花更多钱。

(资料图片)

  长沙市机动车停车费将执行新的标准。记者1月16日获悉,长沙市发改委、长沙市公安局等三部门日前下发《关于贯彻 〈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下简称《实施细则》),对停车收费作出调整。据悉,在长沙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停车不超过15分钟仍免费,但计时及计次收费标准有了调整:按计时方式,核心区域白天时段,首小时内2元/半小时,首小时后3元/半小时;核心区域夜间时段即20:00-次日7:00,1元/小时。按计次方式,每次15元,24小时最高限价50元。《实施细则》拟从今年2月1日起实施,试行二年。长沙各县(市)可根据本地实际在不高于全市统一标准的原则下制定本地区停车收费标准。

  [计费]

  城区道路实行计时收费

  《实施细则》明确,具备计时收费条件的停车场应采取计时方式,以加快车位周转,暂不具备计时条件的可采取计次方式收费。和过去一样,一个停车场只能采取一种计费方式。

  其中,城区道路(含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停车实行计时收费,背街小巷临时停车泊位实行计次收费,计次收费每次以12小时为限。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占用的停车泊位数收取,不同车型按以下标准计算停车泊位。小车(载重2吨以下含2吨或载客20座以下含20座机动车)按一个车位收取;大车(载重2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或载客20座以上40座以下含40座机动车)按二个车位收取;超大型车(载重10吨以上的货车或载客40座以上的机动车)按三个车位收取。

  [定价]

  商业场所实行市场调节价

  据了解,在长沙,停车场停车收费按照不同类别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其中,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含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和背街小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商业场所配套的停车场或停车泊位,商业投资建设的专业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的企业单位内设停车场,物流中心、专业批发市场配套的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

  [浮动]

  上调幅度不得超50%

  据介绍,“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实行城市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路内高于路外、干道高于支路、白天高于夜间、长时间高于短时间、高峰时段高于非高峰时段的差别价格政策。”

  城市交通枢纽、轨道交通换乘站停车场实行优惠收费政策,具体标准由长沙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另行核定。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及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对来本单位办理业务的人员的车辆,在办理业务的合理时间段内不得收取停车费。对办理业务有关车辆免费停车的时段、相关凭证,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并公示。

  公立医院对与就诊有关车辆停放的免费时间以及优惠条件,由各医院根据车辆停放的周转情况合理确定并公示。

  为了缓解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重点路段、重点景区交通压力,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重点路段和景区在重要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重大活动期间停车收费可实行上浮,但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50%,并须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提前三天向社会公示方可执行。

  部门监管

  严查违规收费

  长沙市发改委服务价格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我们要求各地对停车收费加强检查督促,及时受理违规收费举报投诉,对不按规定公示,超标准收费等乱收费行为予以严肃查处,维护正常的停车收费秩序。”据了解,对没有取得停车收费资格实施停车收费的,价格主管部门将联合交警部门及时依法处理。

  链接

  停车场区域划分

  核心区:湘江路-三一大道-东二环-南二环-湘江路围合区域;

  一级区域:西二环-枫林路-麓谷大道-岳麓大道-西北二环-东二环-福元路-万家丽路-浏阳河大道-白沙湾路-体院路-湘府路-洋湖大道-坪塘大道-西二环围合区域,除核心区;

  二级区域:市区除核心区、一级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算算账

  新规实施后,停车超1小时会更贵

  以一台小汽车停在长沙核心区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为例,现在收费标准为:停车收费标准为白天每小时5元或每次10元;夜间(22时至7时)每小时1元或每次(12小时为限)5元,24小时限价20元;新的收费标准为:15分钟内免费,按计时方式,白天时段,首小时内2元/半小时,首小时后3元/半小时;夜间时段即20:00-次日7:00,1元/小时。按计次方式,每次(12小时为限)15元,24小时最高限价50元。

  新老收费标准对比,停车时间在16分钟——60分钟,按新收费标准算更划算。超过一小时后,停车时间越长,新收费标准实施后停车费收费也将越高。

  ■记者 陈月红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陈月红

编辑:陈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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