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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快处快赔日均350起 3分钟不撤除将罚200扣3分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岳珊 肖强 编辑:实习编辑 舒悦 2015-12-16 11:00:51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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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5日讯(记者 岳珊 通讯员 肖强)日前,通过长沙公安交警支队芙蓉区大队分控中心上午视频抓拍画面看到,在二环线杨家山路段,两辆小车发生简单刮擦事故,短短几分钟时间,本来车行通畅的道路一下子堆积了一条车龙,用了将近30多分钟该路段交通才恢复正常。
  
  一场本可适用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程序处理,3分钟内就可撤除现场,无需交警到达现场,根本不会引发交通拥堵的简易交通事故,却前后用时近15分钟才将事故车辆移至路边,造成了长达30多分钟的交通拥堵。
  
  据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22处警大队喻小平大队长介绍,2015年以来,我市城区范围共发生轻微交通事故12.6万起,快处快赔中心平均每天处理350起,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报警共计2万余起,其中:因发生简易交通事故拒不自行撤除现场造成的交通拥堵近1.9万起,占交通事故引发交通拥堵报警总数的95%。这种本可避免的、人为造成的交通拥堵给城市的交通疏堵保畅增加了很大的工作压力。
  
  针对这一情况,为进一步推动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实施工作,长沙公安交警部门2015年先后处罚此类交通违法5600起,并于日前开始开展对发生简易交通事故拒不自行撤除现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对发生简易交通事故,3分钟内不自行撤除现场造成交通拥堵的交通违法行为,将通过监控视频抓拍和路面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交通事故一般程序相关规定处理,滞留双方事故车辆,除对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外,同时对事故双方当事人据不自行撤除现场造成交通拥堵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罚,罚款200元,扣3分。
  
  长沙交警温馨提示,为了城市交通的畅安,请广大市民一起携手,共同努力,依法参与城市交通生活,发生简易交通事故,严格按照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相关规定处理,尽快撤除现场,让我们的交通出行多一份文明和谐,少一点路躁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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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岳珊 肖强

编辑:实习编辑 舒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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