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停罚款额度内要有具体标准
“草案”拟规定,违法停车收费罚款额度是200元—2000元。但一审中,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这一罚款额度幅度太大,可能会难以执行。对此,市人大法委表示,经研究,在不同时间、不同地段违停,所造成的对交通拥堵的影响也不尽相同,根据过罚相当的基本原则,由执法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较为合理。
“实践中,执法部门通过区分不同地段对违停进行分档处罚,也重点打击了如机场航站楼、春节期间的仙湖植物园等地的违停现象,取得了较好的交通治理效果。”不过,为避免执法部门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市人大法委在最新的“草案修改一稿”中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上述幅度内要制定具体的处罚标准。
而针对允许路边临时停车的路段可能出现违停成本低于正常缴费的情况。“草案修改一稿”对实施道路临时停车收费的路段也作了特别规定,将其违停最低罚款额度由200元提高到了500元,以引导驾驶人依法使用路边临时停车车位。同时,对在机场、口岸、码头、车站等禁停区域违法停放、临时停车的,由执法部门责令立即驶离并依法处罚。
“自愿停驶可免罚”或被取消
针对自愿停驶免罚问题,一审中,有委员提出,“草案”中规定自愿申报停驶可免除相应违法行为处罚没有法理上的依据。“尽管引导驾驶人违法后积极申报停驶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环境保护,但奖罚理应分开和界限分明。”
市人大法委表示,经研究,若规定自愿停驶可免除罚款,可能会出现同样的违法行为,一部分人申报了停驶则不用处罚,而没有申报停驶的人还是要接受处罚。同样的违法行为,不同的处理,有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因此,“草案修改一稿”将删去“申报停驶可以免除罚款”的有关规定。
而在自愿停驶的奖励方面,有委员提出,能否将申请奖励的门槛降低,规定一年自动停驶达到一定时间的车辆,同样能享受免费路边停车时间等奖励。但市人大法委认为,从机动车管理的特点分析,一年内机动车所有人因出差、旅游等各种原因不使用机动车的时间都能达到一定的数值,若不规定连续停驶作为条件,无法有效实现降低车辆使用率、减轻城市路面压力的目的。因此,“草案修改一稿”还是以“连续停驶”作为申请奖励的条件。
拟取消“双罚制”不再株连企业
“草案”中曾规定,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人处罚的同时,应对所属企业处两倍罚款。但有委员提出,违法的主体是驾驶人,其对应的被处罚对象应该是人,而不应是工作单位,这种“双罚制”有株连之嫌。而且,这种罚款方式可能导致企业将其罚款直接转嫁到驾驶人头上,最终可能让企业不受约束。
市人大法委研究后,决定采纳委员意见,“草案修改一稿”把这一条修改为:“从事送餐、快递等行业的企业员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有非机动车违法行为,1个月累计达3人次以上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所属企业相关信息,并责令其加强对员工的交通安全守法教育”。
此外,对于外界关注的“儿童安全座椅”问题,有委员质疑“草案”规定的“4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必须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儿童安全座椅”这一条不太具有可操作性。但市人大法委称,近年来,儿童死于交通事故的数字不断上升,主要原因就是不系安全带、乘坐位置不当等。目前,上海、山东等地已出台了儿童乘车安全方面的规定,将儿童安全乘车有关内容纳入特区法规的时机也已成熟。所以,待该法最终修改出台后,执法部门将通过安全交通宣传月、警营开放日等活动,针对家长和儿童进行专项宣传,并择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相关专项整治行动。
草案规定
建议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或隧道内逆行或倒退行驶的处罚由原来的1000元提高为5000元针对路边临时停车,拟将违停最低罚款额度由200元提高到了500元机场、口岸、码头、车站等禁停区域违停、临停,由执法部门责令立即驶离,并依法处罚
反馈渠道
市民可于10月25日前,将意见建议发送到市人大法委邮箱:fzwyh@szrd.gov.cn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盛学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