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记者 宋王群 通讯员 方明华)26日,记者从深圳机场了解到,近期深圳机场区域发生了多起飞机在飞行过程中遭到人为使用激光笔照射的事件,给飞行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机场方面表示,此类行为违反了《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甚至可判死刑。
据了解,激光笔又称为激光指示器、指星笔等,是一种把可见激光设计成便携的笔型发射器。常见的激光笔有红光、绿光、蓝光和蓝紫光等种类。
机场工作人员近期在走访时发现,福永街道等区域有很多摊位都在销售激光笔,而且部分功率达到100-300mw。部分消费者出于好奇心理,夜间用其来照射航行中的飞机,主要集中在机场北端3-8公里处的福永街道和沙井街道辖区西侧。
“一些机场附近的居民,在晚上玩激光笔的时候照射飞机,觉得很有趣,却全然没有意识到会威胁飞行安全。”机场方面介绍,如果激光照射到飞行员眼睛,可能导致飞行员在短时间内视力下降甚至致盲,对正在运行的航空器以及乘机人员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即便激光不直接照射飞行员的眼睛,也会在驾驶舱玻璃上形成光晕,影响飞行员视线。
虽然目前很少发生激光照射导致的航空事故,但在许多国家,用激光器照射飞机的行为也是明文禁止的。我国《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更是明确规定,禁止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
机场方面提醒周边居民和消费者,用激光笔照射飞机会对飞行员以及飞机上的旅客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是涉嫌违法的行为。因此要谨慎使用,以免因一时好奇而违反法律法规。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宋王群 方明华
编辑:谢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