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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近半交通违章者会求情或争执 面子观念扰执法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胡益虎 编辑:谢娟 2013-10-14 09:06:42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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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前报道:长沙一男子违停不服处罚拿刀捅交警 称本地人不应处罚
  
  本报讯(记者 胡益虎)长沙的机动车保有量早已突破150万辆,长沙成为名副其实的“车轮上的城市”。长沙街头,你随时随地可以看到交警在指挥交通忙碌的身影,他们管理着道路上这一方小小的天地,却与你我他大多数人相关。执勤交警抄牌,驾驶员在一旁或喋喋不休地解释或表情焦虑地不停拨打电话……这些场景已经构成这个城市每天的风景。9月30日,违章驾驶员刘某因说情不成将执勤交警李林刺伤,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如何应对交警的处罚是每个驾驶员要面对的问题。
  
  现场调查:近半数违章者会讨价还价
  
  当驾驶员明知不应该,却心存侥幸地违规掉头、在禁停路段停车等,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驾驶员最不愿意遇到的就是头戴白色警帽的交警,当他们向你挥手示意靠边或站在车边拍照时,多半是“摊上事儿了”。
  
  面对交警的处罚,你应该如何应对呢?记者调查发现超过一半的受访者表示会问清自己有何违法,然后平静地接受处罚;而另外近一半的被调查者表示会求情或坚持争执,认为只要坚持,交警最终不会处罚。
  
  反应一:认栽,花钱买个教训
  
  “面对罚单,我不会求情。”家住湘江世纪城,今年40岁的吴先生告诉记者,湘江北路浏阳河隧道北出口上华润万家超市前的匝道边设有禁停标志,但是由于匝道离超市只有几步之遥,上个月的一天,吴先生临时决定去超市买菜,就把小车停在了匝道边,排队收银时看见一名交警正在自己的车前抄牌,他立即甩下一篮子菜冲到车前,但是交警已经开出了罚单,夹在了车窗前。
  
  吴先生默默收下罚单将车开走,“这里确实有禁停标志,是自己图方便抱着侥幸心理停车,结果被逮个正着,我认了!”此后吴先生每次去超市,都要将车停入地下车库,虽然路远点,但是安心多了。
  
  吴先生的想法代表了部分驾驶员的观点。“如果自己违章了被处罚,我不会求情,而是会告诉自己吃一堑长一智。”开车才3个月的新手刘女士已因违规掉头和停车挨过两次处罚了,“每次受罚都是一次教训”。
  
  反应二:无理死缠烂打,有理更要声高
  
  “有不同的意见就要据理力争。”在某银行上班的部门负责人余先生告诉记者,有一次他在位于解放中路附近的业务单位路边停车后遇到交警前来拍照,他连忙跑来了解原委,“执勤交警认为我的车没有停到划定的停车位内,涉嫌违章停车。我一看确实有小半个车身在线外。”余先生立即据理力争,认为自己的部分车身已经入位,只是不规范,双方争执了10多分钟,引来不少群众围观,最后执勤交警同意余先生重新挪动车身矫正位置后不予处罚。
  
  在一家中介公司当司机的王师傅已有近10年驾龄,一次在湘江路开车时被交警拦下。交警查看了一番后称未系安全带要开罚单,“我当时态度很诚恳,不停地认错、说好话,开车这么久都没有什么违章行为,被开罚单传回单位面子上过不去。”最终交警念他是初犯对他进行教育后放行。
  
  而交警部门表示,在现场执法中,确实存在着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由交警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立即处罚。正是这一可变通的情形,在执法的博弈中存在大量的“谈判”余地。
  
  观点争辩:违章被查能否讨价还价?
  
  在调查中近半数的驾驶员在遇到交通违章都会和值勤交警讨价还价和说情。网友“墨小黑”质疑,“违章处罚又不是在菜市场买小菜,还能还价?”对此,作为市政协委员的刘岳律师认为,交通违章处罚是一种行政处罚的管理行为,因此驾驶员有申诉和辩解的权利,而这其实就是合法的“讨价还价”,这也给了部分驾驶员空子可以钻,认为只要坚持争论就有可能免除处罚,值得试一试。
  
  交警部门表示,在现场执法中根据法律和规章的规定,交警可以根据现场情况对轻微违章行为不予处罚,而是教育为主,在实践中,长沙也曾有首次一般违章教育为主的做法。但是无论是违章者的讨价还价还是执法者的自由裁量,都应该在依法的前提下进行,一旦执法者确定裁判结果,违章驾驶员就应该遵守。如不服,也只能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申诉,这就是法治精神。
  
  律师分析:
  
  “本地人给面子”说情有悖法治精神
  
  因说情不成捅伤执勤交警的嫌疑人刘某,其理由之一就是“都是本地人”,希望对方给点面子放自己一马。对此,网友的态度基本上是一边倒,网友“糊涂不难987Q”认为,“交警执法还分本地人、外地人,是不是本村人、本街人就更不用罚啊?”
  
  多年代理交通违章案件的李斌全律师认为,“嫌疑人是典型的人情大于法的观念作祟。”违章后找人了难已经成为部分驾驶员的观念,本地人比外地人有更多的人脉资源,或许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找到与执法者的联系。正是这种心理作祟,“我们都是本地人,算哒”这种说辞成为说情时的一个常用理由。而这恰恰是对法治精神的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嫌疑人刘某的行为是妨碍公务行为,而且暴力袭警构成人身伤害,将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
  
  刘岳认为,要真正让马路成为和谐之地,最主要的还是提高驾驶员的素质和规则意识,特别是本地驾驶员更要有从我做起的主人翁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而执法者需严格执法,对特权车、关系车、熟人车一视同仁,同时也增加人性执法,如长沙交警曾组织违章者体验交通劝导工作,对电动车轻微交通违法和行人横穿马路行为,开展举牌劝导1小时的活动,都是重教育轻处罚的人性化执法方式。无论是执法者还是被执法者,只有依法依规行事才是马路和谐的终极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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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益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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