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营盘路站等三站点建设受阻 长沙地铁1号线呼吁市民支持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王斌 编辑:谢娟 2013-08-20 09:04:58
时刻新闻
—分享—
  相关链接:揭长沙地铁1号线与长株潭城铁延误33个月真相
  
  本报讯(记者 王斌)12日,本报A2版对“‘福源花园’将变身地铁站而非商业体,长沙地铁1号线开福寺站因福源花园征收难而延误工期33个月”的情况作了报道,引起了社会关注。昨日,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除开福寺站以外,地铁1号线营盘路站、湘雅路站也因房屋征收受阻,同样存在着工期延误现象。这三个紧挨着的站点都位于黄兴北路项目地段,“加快地铁建设,推进棚改征收,迫切需要市民群众的共同理解和支持。”
  
  个人愿望VS共同愿景:
  
  共同支持地铁建设
  
  目前,除本报报道过的开福寺站范围福源花园35户被征收户未签约以外,营盘路站范围还有11户私房户和清泰食品未签约,湘雅路站范围内还有20户私房户及涵元百货、凯胜食品、省室内装饰成套用品公司未签约。据前述负责人介绍,“在北面,大型盾构机已经到了北辰三角洲;南面,大型盾构机到了五一广场北,但均无法进一步推进,由此增加了巨大的财政成本和施工风险。”
  
  “旧城改造是城市发展的一个必经过程。绝大多数老城区居民都是盼着征收拆迁。根据我们调查统计,启动征收前的入户调查显示九成以上居民都同意征收。到现在都有未纳入棚改征收范围的居民来到指挥部,咨询自己的房子什么时候征收。”黄兴北路建设及棚户区改造征收工作指挥部负责人介绍说。
  
  很多被征收户原来一家三代几十年挤在三五十平方米的老房子里,通过征收,已有2381户享受了各种形式的住房保障;不少被征收户以每平方米6500元至7500元的优惠价格,在片区内的凯乐国际城、香江锦城等全新江景房小区购得新居。征收指挥部还专门在黄兴北路棚改项目S8(油铺街)地块和九尾冲工矿棚改范围内,建设提供了棚改定向安置房源。“政府修道路、修地铁、搞棚户区改造,理当支持。真心希望我们长沙人能早日坐上地铁。”走访中不少居民说道。
  
  老街门面VS新建门面:
  
  理性回归政策范畴
  
  但是,也有少数居民因提出政策之外的诉求,不肯搬迁。比如一些北正街门面房业主提出,要按附近全新小区的临街底层商业门面购置价格来计算征收补偿——这个价格每平方米达到了4万元以上,远超征收价格每平方米2万多元。
  
  怎么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了“等价交换”的原则。原北正街临街门面很多是老式的小吃店、南杂店、修理店,平均月租金每平方米为二十几元左右,单个门面的月租收入在一两千元上下;而全新小区的临街底层商业门面的月租金水平,每平方米上百元,单个门面月租达数千上万元。因此,征收价格无法比照全新小区的临街底层商业门面购置价格。
  
  另外,北正街临街门面原来都是住宅,其权证登记的也是住宅性质,只不过征收方考虑到其用于出租经营的实际情况,对这些门面都按经营性房屋的性质给予了最高补偿,达到了政策灵活运用的极限。
  
  持续诉讼VS“先予执行”:
  
  重大公共利益优先
  
  部分未签约的被征收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截至目前,长沙市中院、湖南省高院均作出了维持征收决定的判决。有相关人士算了一笔账,走完整个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全过程,快则耗时大半年,慢则需要1年多。给地铁1号线营盘路、湘雅路、开福寺三大站点及定向房源项目的建设工期带来了巨大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详细规定了对房屋等私有财产的保护,被征收户有权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四条也规定,“但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先予执行。”
  
  “黄兴北路和地铁1号线建设已经迫在眉睫。目前,我们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对福源花园的三户住宅实施了‘先予执行’。为了保障地铁1号线建设顺利推进,后期,仍将通过法律途径,对一批严重影响地铁站口建设的未签约户,依法申请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并加快对诉讼案件的审理,依法强制执行征收决定,决不能让极少数对象的不配合而损害绝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征收指挥部工作人员介绍说。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王斌

编辑:谢娟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交通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