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这些违法行为将严查 湖南启动农村交通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廖正洪 刘琦 编辑:陈珏 实习编辑 曾拥璇 2018-08-28 09:10:37
时刻新闻
—分享—

  昨日,省道安委在长沙召开全省农村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农村交通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省道安委主任许显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许显辉指出,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把握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新要求,正视我省农村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特别要针对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大、农村交通事故占比高、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差、地方政府重视不够、工作运转机制不畅等突出问题,主动担当作为,强化责任落实,全力做好交通事故防控工作,确保农村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许显辉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 “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的思路,严格“三端”管理,抓实“六个严禁”。要抓细前端源头监管,盯住人,管住车,控住路,在农村公路严格执行交通安全设施与公路建设主体工程的 “三同时”制度,严禁未验收合格公路通车使用,力争年内完成14000公里以上普通公路安防设施建设、1000座以上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工程;要抓严中端路面管控,严禁“酒驾、醉驾、毒驾”违法行为,严禁非法载人,严禁非法营运,严禁违规拖拉机上路行驶,严禁无牌、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严禁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上路行驶;要抓实末端倒查问责,对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依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等规定,开展事故责任倒查,该追究责任的一律追究到位。

  许显辉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以知责明责、履责尽责的担当精神,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加强力量整合,严格督导考核,确保农村交通事故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省道安委副主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周赛保主持会议并宣读《全省农村交通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省道安委副主任、省安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罗德龙通报近期全省农村较大交通事故情况。

  新闻链接:全省农村交通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六个严禁”

  (一)严禁“三驾”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严查酒驾、醉驾、毒驾等三类严重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依法顶格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禁违法载人

  公安交警部门以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货车为重点,联合乡镇政府、农机部门开展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载人行为一律顶格处罚;对违法载人的拖拉机一律吊销有关人员的操作证件;对在工程作业中使用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货车等车辆违法载人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律倒查工程项目管理单位责任。

  (三)严禁非法营运

  交通运管部门以面包车为重点,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对非法营运行为一律顶格处罚;涉嫌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移交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四)严禁违规拖拉机上路行驶

  农机部门严把拖拉机注册、检验关,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强制标准(GB7258和GB16151.1)的拖拉机,一律不得注册登记。公安交警部门、农机部门联合开展拖拉机专项整治,对无牌、达到报废年限、逾期未检验拖拉机上路行驶的,一律扣车,并依法从严处理。

  (五)严禁无牌、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

  县级道安委牵头组织对辖区机动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清理无牌、报废机动车辆,督促车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无牌、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一律扣车,并依法顶格处罚。

  (六)严禁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上路行驶

  市、县道安委牵头组织开展摩托车 “戴帽工程”宣传劝导活动。公安交警部门要联合乡镇政府开展摩托车不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督促驾乘人员配备头盔后依法处理。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交通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