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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前7个月近5万起交通违法行为被一次性记满12分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王诗颖 金锐 雷文明 编辑:盛学运 2017-08-03 14:37:02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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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8月3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王诗颖 实习生 金锐 通讯员 雷文明)今年以来,湖南省公安交警部门先后开展了集中打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百日会战”行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了对酒驾毒驾、涉牌涉证、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记者从湖南省交警总队了解到,今年1至7月份,全省交警部门对49511起交通违法行为做出了一次性记满12分的处理,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

  驾驶证被一次性记满12分的交通违法中,排名前三的分别是酒后驾车,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准驾不符三类交通违法,分别占到了19693起、6055起、5338起。据统计,近5万起一次性记满12分的交通违法当中,有13244起是电子监控抓拍、36267起是被交警现场查处。从驾驶证类型来看,C类驾驶证被一次性记12分的最多,达到36601起,占73.9%;AB类驾驶证有9189起,占比18.5%,意味着全省有9000多名专业驾驶员因记满12分而被降级。

  交警提醒,如果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之内记满12分的,那么驾驶人应当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天的满分教育,并且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将记分消除。如果是A类、B类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之内记满12分的还将面临降级处罚。

  今年7月15日下午,娄底籍驾驶人王某驾驶湘K26352号牌中型货车,在行驶至长韶娄高速娄底收费站时,被正在这里执勤的高速交警现场查获。驾驶员王某承认,开货车需要B类驾驶证,但他自己只有C1驾驶证。最终,由于准驾不符,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等多项交通违法,高速交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100元、驾驶证记12分、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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