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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可奖励100至500元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黎利华 编辑:盛学运 2016-10-25 08: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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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分站10月24日讯(通讯员 黎利华)记者从醴陵市有关部门获悉: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醴陵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近期制定了《关于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试行)》,对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且查证属实的,将给予现金奖励100元至500元。

  举报采取自愿的原则。举报涉及客车、旅游包车、校车、货车(含工程运输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后将按一定标准给予奖励,具体为:举报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500元;举报驾驶拼装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奖励400元;举报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的,奖励400元;举报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奖励400元;举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奖励300元;举报公路客运车辆、校车超员20%以上的,奖励300元;举报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奖励300元;举报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奖励200元;举报驾驶机动车闯红灯、超速的,奖励100元;举报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100元。如果举报人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且举报的违法行为发生在其工作辖区内的则不予奖励。

  醴陵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同时对外公布了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电话和信件举报地址,公民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举报交通违法行为,需要表明真实身份,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联系电话等。公民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后,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核查。

  举报人采用危险方法收集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举报人违法收集证据的,都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借举报之名进行报复、骗取奖励、敲诈被举报人,或影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正执法的,将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醴陵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在举报核实后30日内完成奖励审批工作,并根据举报人意愿,通过银行、邮政汇款等方式,将奖金汇寄至举报人的有关银行账户或地址,举报人也可到指定地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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