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长韶娄高速沿线“野广告牌”乱象难禁 亟待部门监管

来源:红网 作者:盛学运 编辑:谢娟 2015-10-21 10:57:39
时刻新闻
—分享—

图为长韶娄高速沿线违法设立的广告牌。摄影 通讯员 威龙

  红网长沙10月21日讯(记者 盛学运)长韶娄高速公路于2014年12月31日正式通车,全长139公里,是整合“长沙—花明楼—灰汤—韶山”名城、名人、名泉旅游资源的一条精品红色旅游线路。10月17日,记者驱车行驶在长韶娄高速时,发现道路两侧林立着许多高矮不一、花花绿绿的广告牌。在这样一条展示湖南形象的高速公路沿线,为何会有如此多形状各异的广告牌?这些广告牌究竟是否合法?近日,记者走访了相关部门。
  
  17日下午,记者来到长韶娄高速公路公司询问此事。公司副总经理吴有林告诉记者,从长韶娄高速通车前两个月至今10个多月以来,这些广告牌如雨后春笋般立起来,数量多达56块,其中长沙(宁乡)境内有26块。
  
  那么这些形状不一、看上去粗制滥造的广告牌是否合法?吴有林告诉记者,根据现行的《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及非交通工程设施”的,“应当经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报省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机构同意;涉及经营性高速公路的,应当征求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的意见。”但是,公司对沿线的广告牌均毫无知情。
  
  “这么多广告牌,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还给行车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我们现在也是一筹莫展。”吴有林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可处二万元以下罚款。”目前,属于长韶娄高速公路30米控制区范围内的广告牌达50块,因此必须强制拆除。“但是作为经营单位,我们没有执法权。”吴有林说。
  
  在修建长韶娄高速时宁乡县专门成立了一个指挥部,以协调该公路在当地一些征地拆迁等相关事务。记者致电该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认为,关于高速公路两侧非法广告牌的事,地方并没有执法权,但该指挥部愿意协助相关执法部门予以拆除。
  
  随后,记者又致电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长沙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解释,通车后高速公路控制区内出现的非法广告牌,路政可以执法,依法予以拆除,但通车以后,没有新增非法广告牌。而对于通车前出现的,该路政部门也没办法拆,应归项目公司负责。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交通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