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湖南集中整治车辆超限超载 将建治超长效机制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章尧 盛学运 编辑:谢娟 2014-09-01 08:46:49
时刻新闻
—分享—

(8月2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在郴州召开全省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现场会。)


(副省长张剑飞在会上发表讲话)

    红网郴州8月30日讯(记者 章尧 盛学运)因煤炭和有色金属资源丰富,湖南郴州境内三分之二的主干线和县乡公路为矿运、煤运重线。长期以来,受经济结构和利益驱动的影响,郴州曾一度成为全省乃至全国车辆违法超限超载的“重灾区”。2010年3月,郴州在全市范围内掀起治超风暴,通过四年多的重拳整治,郴州站点“双超”率已由治超前的86.49%下降到了0.1%以下,车货总重55吨以上的恶性超载现象基本消除。
  
  8月2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在郴州召开全省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现场会。会议要求,在全省全面推广“郴州模式”治超经验,从2014年9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开展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重点进行车辆、货物源头治理和路面执法,建立健全常态化治超工作体制机制,实现从2016年起全省常态化治理。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副省长盛茂林发表书面讲话,副省长张剑飞出席会议并讲话。
  
  治超情况将纳入市州考核
  
  近年来,随着湖南交通运输事业的快速发展,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面和难度不断加大,其中车辆超限超载问题凸显。据统计,70%的货车事故由“两超”引起,50%的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与“两超”直接相关。同时,超限超载运输还可造成公路桥梁结构性破坏和路面桥面永久性破坏,严重损害交通发展成果。部分货运业主以超限超载获取利润,形成“压价——超限超载——运力过剩——再超限超载”的恶性循环,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针对目前全省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会议要求,从2014年9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重点进行车辆、货物源头治理和路面执法,建立健全常态化治超工作体制机制,实现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常态化治理。
  
  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执行超限超载车辆和车辆非法改装、拼装的认定标准、处罚标准,严格执行“七个一律”。治超工作要按照属地原则,实行全省统一领导、市州、县市区政府为主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
  
  此外,还将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原则,严格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省政府将对市州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履行治超职责情况实行考核管理,纳入市州人民政府绩效、社会综合治理和交通运输发展目标考核,纳入省直部门绩效考核。对治超工作综合排名后10位的县市区,将采取省安排的交通建设项目补助资金降标、暂停资金拨付和项目限批等措施,严格奖惩兑现。
  
  突出抓好源头治理 加快完善治超站点
  
  张剑飞在会上指出,要突出抓好车辆源头管控,各市州、县市区要将打击非法改拼装车辆作为车辆源头管理的重中之重,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一律不准允许出厂、上牌、发放营运许可证和上路行驶。同时,要突出抓好货物装载源头管控,建立完善的技术监控设施,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场。
  
  “各地要加快完善治超站点,今后新建的高速公路、干线公路项目都要按照要求和标准规划建设治超站点,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运营。”张剑飞强调,各市县还要利用好“天网”工程这一平台,建立完善治超监控中心,在关键路段设置电子卡口,提高治超工作效率。同时,要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实现源头监控和路面执法的有效衔接。
  
  盛茂林在书面讲话中要求,要从汲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高度深入推进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促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好转。各级各部门要把集中开展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坚持科学治超 构建长效机制
  
  杜家毫在书面讲话中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形成治超合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强力推进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构建完善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市县政府要尽快完善本地区治超领导协调机构,及时解决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等具体问题,切实提高基层监管能力和水平。交通运输、公安、发改、经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强化治超的协作和联动机制,推进治超管理信息系统、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与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促进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的相互衔接、联防联治。
  
  杜家毫要求,要坚持科学治超,加强源头治理,牢牢把好车辆准入、源头装载、货物运输“三大关口”,科学合理设置公路超限检测站点,从上到下完善视频监控网络,切实加大巡查。同时,要坚持常态化治超,切实抓好治超站执法依据、程序、处罚标准、举报电话等信息公开,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及广大媒体的监督,以强有力的监督促进治超工作常态化。
  
  此外,要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建立完善治超考核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采取日常考核、暗访考核、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治超职责情况实行层层考核,确保集中整治达到预期目标,实现治超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交通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