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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交警专项整治 严查机动车燃料种类擅自变更等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谢娟 2014-07-23 08: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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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交警支队岳麓大队在汽车西站查处一违法变更燃料驾校车辆。

(长沙市交警支队岳麓大队在汽车西站查处一违法变更燃料驾校车辆。)

  红网长沙7月22日讯(记者 张珍 通讯员 肖强)看起来外观并无二致,而检查发现却是违法改装。今日下午,长沙岳麓区交警大队在汽车西站查处一违法变更燃料种类驾校车辆,违法车主擅自改装发动机供油系统及燃料储罐。岳麓交警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要求恢复原状。
  
  为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长沙交警从今日起,在全市城区开展对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以及私自更改燃料种类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
  
  
机动车燃料种类不能擅自变更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登记信息只有六项内容可以依法变更并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其中并没有更改燃料种类这一变更登记。
  
  “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私自更改燃料种类属于对机动车进行非法改装。”岳麓大队五中队指导员梁山介绍,汽车改装、用酒精代替汽油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已根据已经国家工信部、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中的相关车辆品牌型号,及车辆技术参数规定,登记了相关燃油种类,已经进行注册登记的车辆是不能进行燃油种类变更的。
  
  
非法变更燃料种类可处500元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也就是指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车辆颜色,更换发动机或者燃料种类。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交警部门将对非法改装车辆依法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处以500元罚款。
  
  由于违法变更燃料种类,特别是油改汽的违法行为,车辆外观无异,恢复原状往往只需要半个小时时间,导致交警在路面勤务和车辆年检中很难发现相关违法。长沙交警部门表示,将采用流动巡查与重点区域设点盘查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警务通等科技装备,对嫌疑车辆进行现场查询比对。对于查获的机动车非法改装违法,交警部门将依法严格处理到位,并逐一下发整改通知;对于调查中发现的企业或店铺违法行为,将移交到其他职能部门查处。
  
  
擅自改变机动车燃料种类将带来安全隐患
  
  “车辆燃料及驱动方式改装后,会导致车辆原动力系统或发动机相关性能发生变化,如不同燃料与空气的压缩比不同会带来发动机技术性能变化,而动力系统的变化也会影响了车辆其他机械系统的安全运行,导致车辆安全性能下降。”岳麓大队执法民警告诉记者,由于车用燃料多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其保存、使用及运输均有国家强制标准规定,有的私自改装车的燃料容器来自报废车或非法瓶,或未经国家定期强制检测,其容器大小、安装位置与车辆内部结构不符,在行驶中碰撞发生机率较高,增大了可燃物的危险性,降低了车辆的安全性。
  
  车主在购买机动车时应事先选择理想的燃料种类车型,有的车辆品牌类型,在《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中规定了该车型可选择使用多种燃油动力或发动机类型,但在具体到每一台车辆,其技术参数表上明确的只会是其中一种,交警部门只能按照技术参数表内容登记。除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外,不得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
  
  长沙市交警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车辆的时候就应根据自己的需要选定理想的燃油种类车型,而不要购买之后再违法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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